2019年8月23日上午,省司法厅在昆明召开《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专家论证会。省防艾局负责人首先对条例修订的必要性、起草经过和修订内容作了说明。来自云南大学、省社科院、省药物依赖研究所、省妇幼保健院等单位的法律专家、业务专家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论证意见,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和省卫生健康委防艾处、法规处的相关人员听取了意见或者建议。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特别是《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于2007年1月实施以来,艾滋病疫情得到有效遏制,从艾滋病防治攻坚战进入持久战时期,由艾滋病流行的重灾区向全国综合防治示范区转变,截止2019年8月,累计发现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10.9万例。目前,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性传播仍为主要途径,老年人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数呈上升趋势,边境地区艾滋病防控难度加大,流动人口、在校学生艾滋病防治措施亟待改进,同时艾滋病防治工作存在一些制度瓶颈。为深入推进全省防治艾滋病工作,认真执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国办发〔2017〕8号),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持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进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不断减少社会歧视,有必要修订《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会上,与会专家结合各自学科专业知识对条例修订草案涉及的艾滋病防控体制机制建设、预防控制、宣传教育、医疗救治、边境合作、保障措施等充分论证,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出了具体意见或者建议,对增强条例的时代性、突出针对性、提高可操作性,推动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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