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日期:06-21  点击:  属于:行业动态

      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破解融资难融资贵……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分九章,分别为总则、营商环境、资金支持、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及附则,共50条。《条例》在总则中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健全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征集与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在营商环境部分增加了关于中小企业司法保障的内容,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在权益保障部分增加了关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诚信履约的内容,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向中小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结构职能调整、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条例》提出,要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企业家荣誉制度,培育企业家精神,广泛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社会贡献。

      《条例》围绕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用地和获取使用厂房便利化、充实企业人才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鼓励政府及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强化措施、完善服务,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记者瞿姝宁)

百善律师事务所
百善孝为先,样样好!百善孝为先,样样好!
联系我们
0871-6532906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联系人:百善律师

手机:13681112315

邮件:79741818@xx.com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民院路225号远建商务大厦26楼

底部导航
百善律师事务所,四十余年老牌专业律所。成立于1980年,原昆明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昆明市第二法律顾问处),有云南律师的摇篮和律师培训学校的美誉。四十一年来,传承了创所至今一贯秉承的谨慎、专业的核心理念,确立了“百年创名所,善法治天下”为律所愿景。我们律所是能满足客户大多数法律需求的综合所,但我们承办不同类型的具体案件的律师都必须是该领域的专业律师。专业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婚姻家事、刑事诉讼、公司法律、法律顾问等。